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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與靜的修道館-台中刑務所演武場

Zen小編: 戴家銘Johnny
台中刑務所演武場

炎炎夏日,天空閃熾著豔陽,踩在這日治時期而至今的122年歷史軌跡上,曾經的舊名”大墩”,載著當時的建築來到了2017年的今天,中間經過許多工匠的巧手修復與保養,滿懷著感恩與感謝的心情,回應著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們。

今天佇立在我們面前的是興建於昭和於昭和12年(1937),「台中刑務所演武場」,時間追朔日本治理台灣初期的建築沿革,當時的治安風紀,並無司獄官與監獄制度,所以監獄管理事務由縣廳辦理。於明治二十九年(西元1896年)九月警察與監獄事務正式分家。

在日治末期,全島共有監獄八所分別本所三所(台北、台中、台南),支所五所(宜蘭、花蓮港、新竹、嘉義、高雄),為了司獄官練武需要,除了宜蘭與花蓮係直接使用當地武德殿外,其他六所皆設有所屬之演武場,台中刑務所演武場即為其中之一。

臺中刑務所演武場建築主要包含演武場、附屬服務空間。樓層數:地上一層;建築本體牆身材料屬RC加強磚造建築,磚牆、其他材料與砌法─磚牆水泥粉光斬假石,建築本體屋牆構造:承重牆結構(硬山擱檁)、混合構造(外承重內柱樑)、其他構造特徵─承重牆結構(加強磚造 )。屋頂主體形式為日式「入母屋屋頂」,上半部屋頂面呈前後兩坡,下半部屋面呈前後四坡,前後屋面由上而下為完整而連續的一個面。屋身主體構架為古典柱式素面面材,並留出較小尺度的外廊。
其現況週邊環境東北側面林森路西側為停車場,南側為附屬建築物,東側亦為附屬建築物,供武者更衣、淋浴、飲水等相關活動與武道場行政人員與教師使用之行政空間、宿舍等。
演武場主體建築內部空間仍保有原貌之木作地板及榻榻米,地板下方特設置有鋼製彈簧之構造,係為減少運動傷害所設計;外觀方面,屋瓦採用日本黑瓦,為日本建築物主要使用之瓦作材料,特別值得一提的是「鬼瓦」,係日本社殿樣式公共建築元素中重要之特徵。

現今的刑務所演武場,是串連歷史文化與建築,在都會生活上面扮演傳承與觀光機能的藝文場所,除了提供社會大眾擁有聚會場所以外,仍持續扮演傳達文化價值的重要(人文)建築。

資料引用:

[1] Natural Way Six Arts Culture Center.,台中:道禾六藝文化館-財團法人道禾教育基金會
[2] 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. 2008年12月: 57-59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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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EN小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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